尊敬的客户:
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打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的工作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要求,切实保护您的账户安全与合法权益,我行将根据客户账户的使用情况,于2023年10月1日前差异化地调整部分个人账户的非柜面渠道,于2023年11月1日前差异化地调整部分单位账户的非柜面渠道。非柜面渠道包括ATM、POS、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网上支付等线上渠道。
本次非柜面渠道限额已综合考虑您账户的历史使用情况,可满足您正常合理的资金结算需求,对无非柜面结算需求的客户无任何影响。如我行提供的账户限额无法满足您的正常结算需求,单位客户请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公章、预留印鉴及资金结算需求相关证明材料,到开户网点申请调整;个人客户请携带本人银行卡、有效身份证件、实名认证手机号及资金结算需求相关证明材料,到我行任一家营业网点申请调整。我行将根据您提供的证明材料、尽职调查评估结果合理调整账户的非柜面渠道交易限额。如有疑问,可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竭诚为您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商河汇金村镇银行提醒您:请务必保护好您的银行卡、身份信息、密码、短信验证码等,请勿出租、出借银行账户,谨防诈骗。
山东商河汇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