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微企业阶段性还本付息政策告知书
  尊敬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金融对稳企业、保就业的支持,根据监管部门工作要求,我行继续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其申请条件如下:
一、政策对象
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下同)经营主体。
二、政策内容
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企业可提出延期还本申请,银行机构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如果企业有更长期限的贷款延期还本需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
三、政策时限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对接营业网点
1.总行地址:商河县花园街1号(商中路与花园街交汇嘉润御景国际南邻)
信贷电话:58717788
2.青年路支行:商河县商中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路西
信贷电话:58717758
3.怀仁支行:怀仁镇利民路163号
信贷电话:58717080
4.郑路支行:郑路镇明德小学东门对面(商展路路北)
信贷电话:58717195
5.白桥支行:白桥镇岳桥街东段路北
信贷电话:59886662
6.玉皇庙支行:玉皇庙镇政府向东188米路南
信贷电话:58717768
五、温馨提示
如您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在我行的贷款还本付息困难的,请直接与贷款网点对接联系,对于符合要求的普惠小微贷款企业提出的延期还本付息申请,我行将按照“应延尽延”要求,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贷款延期期间,要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
 
商河汇金银行
2020年9月10日